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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综合测评方案(试行)

时间:2014年03月20日 11:39来源:学工办 点击:

商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综合测评方案(试行)

本方案按照学生手册奖学金评定方法,结合商学院实际情况制定

核算公式:学生综合素质分=学年考试加权成绩+加分项-减分项

分类

因素

分值

备注

校、院主要干部

0-2.5分

详见附表1

各社团主要干部和其他干部

0-2.0分

学校各类社团协会,会长按照院学生会副部长待遇,其他不加分

有见义勇为、抢救公共财物、拾金不昧等突出行为

0-2.0分

省级、校级、院级文明宿舍成员

1.5分(省级);0.8分(校级);0.5分(院级)

集体项目个人减半加分

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和作品

0.5-2分/篇

参照学生手册

科技、学术、文化、体育等各类竞赛

0.2-3分

参照学生手册

参加校、院级讲座

大一大二学年0.1分/次,大三学年0.2分/次,不超过0.5分

年级组统计为准

早操

0-2分

以学工办考核数据为准折合2分以内

其他方面

酌情加分

经学工部、校团委及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审定

上课缺勤,在学院网站通报两次及两次以上

0.2分/次

以学工办考核数据为准

受校、学院(年级)通报批评

2分/次

以学工办考核数据为准

学生干部未及时报告和处理本班或者本寝室的异常情况(如本班同学夜不归宿、擅自在外租房、擅自离校、心理异常、集体违纪等)造成严重后果的

0-2分/次

以学工办考核数据为准

未经请假夜不归宿、擅自在外租房、擅自离校

1分/次

以学工办考核数据为准

其他方面

参照学生手册

注:同类加分和减分按最高标准计算,不重复累计。符合加分条件的学生须向测评小组提供有关证书原件或证明材料,加分项和减分项累计最高不超过5分。

附表1:商学院学生干部加分细则

干部类别

分值

院级

学生会主席

0-2.5

学生会副主席、年级组长、党支部书记

0-2.3

学生会部长、年级组成员、党支部成员、班长、团支书

0-2.0

学生会副部长、心理委员

0-1.5

学生会干事、其他班委

0-1.0

寝室长

0-0.5

校级

学生会主席

0-2.5

学生会副主席

0-2.3

学生会主任、学生会部长

0-2.0

学生会副主任、学生会副部长

0-1.5

学生会干事

0-1.0

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
2014-03-20

(责任编辑:系统管理员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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