共青团各市州委,省直团工委,省属企业团工委,省非公经济组织团工委,各高校团委:
为进一步开展好2015年“湖湘青年英才”支持计划,现将有关准备工作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支持人选基本条件
年龄在35周岁(1979年5月以后出生)以下,拥有中国国籍,政治立场坚定,遵守法律法规,在湖南省内创新、创业的优秀青年。
二、支持人选具体条件
1.青年创新英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
(1)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;
(2)一般要主持或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;
(3)在自然科学、人文社会科学等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,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科研成果奖励(省部级二等奖须排名前三位以内);
(4)创新成果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。
2.青年创业英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
(1)一般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;
(2)创办或领办了至少一家企业,是本地区青年创业人才的杰出代表;
(3)个人拥有企业30%以上股份,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职务;
(4)企业成立2年以上,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,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。
对特别优秀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。
三、相关要求
1.此次申报坚持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,各市州人选由各团市州委负责汇总报送,各省直单位人选由省直团工委负责汇总报送。企业战线人选由团省委城市部负责汇总报送,高校战线人选由团省委学校部负责汇总报送。
2.请有意向申报者于3月7日前将“湖湘青年英才”申报表(一式四份)、汇总表(见附件)、相关附件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一并交至管理楼111院团委办公室。联系人:丁时杰 陈文
附件:1.“湖湘青年英才”申报表(创新类)
2.“湖湘青年英才”申报表(创业类)
3.“湖湘青年英才”申报人选汇总表(创新类)
4.“湖湘青年英才”申报人选汇总表(创业类)
5.申报附件材料清单
(责任编辑:商学院团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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